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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林地手续简单版

设置字体大小:【 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  发布时间:2016-06-20


 

办理《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》需提供的

有关材料

     

(一)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

(二)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

(三)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

(四)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
(五)采矿(勘查)许可证〔指采(勘)矿类项目〕原件及复印件

(六)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和地理位置图以及被使用林地的图面资料

(七)建设单位与被占、征用林地单位或者个人签定的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。包括面积、四至、补偿标准(林木补偿、林地补偿、安置补助)、补偿费支付办法,双方权利和义务。

(八)被占、征用单位或个人的林权证原件及复印件

(九)有林业调查设计丙级以上(含丙级)的资质单位编写的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》

(十)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现场查验意见

(十一)安全评价手续原件及复印件

联系人:周耀宗

  话:13592033316

信息来源:栾川县林业局管理员 | 责任编辑:栾川县林业局管理员